主播说联播丨住房公积金条例修订,升级的不只是用途

  近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并公开征求意见。

  有的朋友说,自己没有住房公积金,和自己无关。事实上,这次修订的一大变化,就是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覆盖人群。修订征求意见稿明确,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这样的调整,就是要让公积金更加普惠,让更多人能够享受公积金低息贷款和住房储蓄保障等红利。

  同时,住房公积金能干的事儿更多了。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情形,在原有的购房、还贷、租房等基础上,新增了装修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可以说,“购、租、修、养”,不管你的住房需求是哪类,基本上都可以用到公积金。公积金用途拓展到住房消费的“全生命周期”,也全面提升着大家的安居获得感。

  另外,使用公积金更加方便了。修订征求意见稿明确,要加强住房公积金数字化能力建设,强化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业务协同,推动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互认互贷”是关键词。现在,大家在不同城市之间的流动更加频繁,这项改变,让异地提取、异地贷款都更加便捷高效。

  覆盖更广、用途更多、使用更方便,住房公积金此次“升级迭代”,正是回应大家的所需所盼,“加码”安居惠民。目前,条例修订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大家建言献策,共同守护千家万户的安居梦。

  公众如有修改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电子邮件:gjjtl@mohurd.gov.cn。

  二、信函: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法规司,邮编:100835。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和信封上注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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