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可蓝: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潘艳宏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 代表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潘艳宏女士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 司任何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截至本公告日,潘艳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 承诺事项。潘艳宏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其 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尽快聘任 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5 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上一篇:巍华新材: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董事的公告
免责声明:

1、本网站所展示的内容均转载自网络其他平台,主要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者信息传播的目的;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并不意味着本站赞同其观点或其内容的真实性已得到证实;阅读者务请自行核实信息的真实性,风险自负。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站管理员联系,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