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1月20日收到副总经理刘东旭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刘东旭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后,刘东旭先生在公司担任集团运营顾问。
刘东旭先生的副总经理职务原定任期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7年12月1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刘东旭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东旭先生的工作已妥善交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刘东旭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刘东旭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刘东旭先生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备查文件
刘东旭先生《辞职申请》。
特此公告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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