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普股份: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

日收到独立董事蒋巍女士、陈琪女士递交的书面辞呈。蒋巍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陈琪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和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蒋巍女士和陈琪女士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离任职务离任时间原定任期到期日离任原因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具体职务(如适用)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蒋巍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自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2027年9月1日个人原因否不适用否陈琪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自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2027年9月1日个人原因否不适用否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23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蒋巍女士和陈琪女士递交的书面辞呈,蒋巍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陈琪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和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蒋巍女士和陈琪女士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蒋巍女士和陈琪女士在其任职期间,与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不存在与其辞任有关的其他事宜需提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蒋巍女士和陈琪女士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其辞任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和公司的正常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蒋巍女士和陈琪女士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董事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时将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且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蒋巍女士和陈琪女士的辞职将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后生效,在此之前蒋巍女士和陈琪女士将继续履职。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补选和相关后续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巍女士和陈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在此,本公司对蒋巍女士和陈琪女士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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