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婧祎与丝芭传媒打解约战,丝芭宣称她有经济问题,这种指控靠谱吗?

本文由DeepSeek生成

2025年,当红艺人鞠婧祎与经纪公司丝芭传媒的解约战闹得沸沸扬扬。丝芭突然宣称鞠婧祎涉嫌“严重经济犯罪”,引发轩然大波。鞠婧祎方则反咬公司搞双重合同、截留收入,双方各执一词。这场撕破脸的纠纷背后,到底是真有猫腻,还是经纪行业的利益博弈在作祟?

顶流十年拿1.39亿,鞠婧祎与丝芭的纠纷谁占理 ?

指控的真伪:雷声大雨点小

丝芭的指控听起来挺吓人,但细看却漏洞百出。资料显示,丝芭只喊口号说“严重经济犯罪”,却没说具体是偷税漏税还是啥罪名,更没亮出半份实锤证据。按《刑事诉讼法》,任何单位发现犯罪都得报案,但丝芭手握“大量证据”却不报案,反拿这当要挟逼鞠婧祎停手,这就像攥着假牌吓唬人——真有实锤,早该走法律程序了,哪会在网上打口水仗?

更关键的是双方证据拉扯。核心争议是那份续约协议,丝芭说鞠婧祎签了字,合约得续到2033年;鞠婧祎却称签名伪造。丝芭晒了个第三方鉴定报告说真,但鞠婧祎方直接戳穿:这报告不是法院委托的,不算数!法院两次鉴定都“无法判断签名真伪”。连协议真实性都没搞定,丝芭就扯经济犯罪,明显是转移焦点、在舆论上压人。收入争议也一团糟:丝芭说给了鞠婧祎1.39亿税前收入,鞠婧祎反驳里面好多是公司制作成本,不是她的分成。丝芭没拿出直接证据证明经济犯罪,这指控能靠谱才怪。

经济犯罪指控的实质:职务侵占还是逃税?

从法律角度看,丝芭的指控可能指向职务侵占或逃税。资料解释,职务侵占罪是把公司钱装进自己口袋。比如,艺人绕过公司,让品牌方把800万打入关联账户,只报200万给公司。逃税罪就是隐瞒收入少报税,网红艺人常踩这坑。丝芭作为经纪公司,确实有优势掌握鞠婧祎的合约履行、税务等线索,但问题来了:丝芭自称有证据,却迟迟不抛出来,只放话不行动。法律人直言,这指控靠谱与否,得等证据亮出再判断。目前,丝芭的举动更像虚张声势,没多少法律依据。

解约撕破脸的深层原因:钱与控制权的博弈

为啥明星解约总闹得鸡飞狗跳?一句话:全是钱和控制权闹的。资料揭示,经纪合约藏着太多猫腻。丝芭给非头部艺人的分成低到只有10%,行业平均30%-50%。有艺人曝100万片酬到手才9万,粉丝投票钱还被截胡。艺人火了后,肯定不甘心被压榨,想自己掌控收入,可公司不想放手这块肥肉。鞠婧祎从SNH48出来成顶流,商业价值翻倍,丝芭哪肯失去这摇钱树?解约时就在收入分成、违约金上死磕。黄婷婷解约赔350万,冯薪朵赔120万还被限高消费——公司用高额违约金套住艺人,谈不拢就撕破脸。

控制权更是导火索。丝芭基础合约8年,还搞自动续约陷阱:艺人排名前50就强制续,或绑到30岁,实际合约能到10-20年。艺人刚出道没话语权,只能签;等红了想独立,公司哪会放手?合约不对等,艺人觉得错过黄金期,公司怕现金流断掉,自然难好聚好散。利益规模这么大,体面谈判是小概率事件。

舆论战的策略:公众同情的争夺

这场解约还演变成舆论战。双方都清楚,公众看法能影响官司走向。公司说艺人忘恩负义、有经济问题,是想败坏名声逼妥协;艺人说公司压榨、伪造协议,是为争道德高地。鞠婧祎和丝芭就是你发声明我反驳,你晒报告我戳穿,抢舆论话语权。资料指出,丝芭这指控愚蠢得很:如果真,丝芭包庇犯罪,形象崩了;如果假,丝芭诬告,还得被告。简直是搬石头砸自己脚!类似纠纷如赵露思、李子柒案,都因公司压榨和艺人反抗闹得不可开交。

经纪行业的不对等:霸王条款的根源

说到底,这撕破脸源于经纪行业的不对等。资料显示,公司捧艺人成本高:花大钱捧100人,可能只红1-2个,只能靠这少数人赚回本,所以设高佣金比例。但这也导致压榨模式:艺人红后分成低,公司还靠解约费赚钱。李子柒案就曝公司用龌龊手段“抹干吃尽”。合约霸王条款多,艺人刚出道签得长,火了想挣脱,冲突就爆发。资料呼吁,希望双方好好协商,和气生财,理智解决才是上策。

总结

丝芭对鞠婧祎的经济犯罪指控,靠谱程度极低——证据缺失、法律义务未履行,更像一种舆论战术。而明星解约总撕破脸,根子在经纪行业的利益不对等:公司靠霸道合约捆人,艺人红后想自由,钱和控制权的博弈下,体面自然没了。要减少这种闹剧,行业需少点霸王条款,多给艺人话语权。否则,鞠婧祎的案子,只会是又一个解约大战的缩影。

免责声明:

1、本网站所展示的内容均转载自网络其他平台,主要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者信息传播的目的;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并不意味着本站赞同其观点或其内容的真实性已得到证实;阅读者务请自行核实信息的真实性,风险自负。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站管理员联系,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