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潘根峰先生、张新尧先生提交的书面董事辞职报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潘根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潘根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潘根峰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潘根峰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生效。在此之前,为保证董事会及其相应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潘根峰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相关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根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潘根峰先生在原定任期内(2024年12月20日至2027年5月19日)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张新尧先生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非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董事职务后,张新尧先生仍继续在公司担任副总经
理职务。张新尧先生担任董事的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张新尧先生的董事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新尧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张新尧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潘根峰先生、张新尧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谨向两位董事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