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建艺:控股子公司可取得相应工程款3586.8万元,支付保修金361.73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ST建艺:控股子公司可取得相应工程款3586.8万元,支付保修金361.73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ST建艺公告,控股子公司广东建星建造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与龙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光房地产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龙光骏嘉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根据判决,龙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应支付工程款3586.8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支付保修金361.73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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