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仁堂声明:已起诉!

同仁堂(600085.SH)声明起诉一经销商,因其未经授权销售“99%高纯南极磷虾油”涉嫌虚假标注且磷脂实测为0。

同仁堂发布声明:已起诉

今日,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服务号“同仁堂健康会员”发布声明称,公司立即责令四川健康药业停止经销该产品,并对涉事产品开展全流程核查与追溯。

声明显示,近日,有媒体报道一款标注“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经销”的“99%高纯南极磷虾油”产品,相关成分涉嫌虚假标注。针对上述情况,同仁堂健康立即责令四川健康药业停止经销该产品,并对涉事产品开展全流程核查与追溯。

声明称,这款产品未经授权擅自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涉嫌违法,同仁堂健康已启动司法程序,对涉事企业进行起诉,以求维护广大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声明还称,同仁堂始终把产品质量与消费者健康放在首位。“我们郑重承诺,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与广大消费者和相关各方一道,坚决抵制任何影响消费者健康、企业品牌形象与各方合法权益的行为。我们愿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与指导,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此外,同仁堂健康提醒广大消费者:请务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北京同仁堂”产品,并认准“同仁堂”双龙图案商标,避免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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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图源:服务号“同仁堂健康会员”

被上海市消保委约谈

近日,上海市消保委发布文章称,一款标称“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的产品,在网页上写着“高含量”“智利进口原料”“高度提纯”“1粒≈100只磷虾”,其磷脂标识值为43%,但检测结果显示该款产品磷脂含量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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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表示,南极磷虾油产品应该是以南极磷虾为原料提取的虾油,必定含有磷脂成分。

针对相关企业涉嫌造假行为,上海市消保委表示,将约谈该产品的生产企业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简称“哈博药业”)和经销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要求其对产品的真实情况做出解释。

据上海市消保委表述,哈博药业为涉嫌造假产品的生产企业,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则为经销商。

公司业绩大幅下滑

资料显示,同仁堂主营业务为中成药的生产与销售,拥有包括中药材种植、中药材加工、中成药研发、中成药生产、医药物流配送、药品批发和零售在内的完整产业链条。

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33.08亿元,同比减少3.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78亿元,同比减少12.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63亿元,同比减少11.95%。基本每股收益为0.859元。

其中第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35.4亿元,同比下降12.8%;归母净利润为2.32亿元,同比下降29.5%;扣非归母净利润为2.2亿元,同比下降32.9%。对此公司财报解释称,主要由于市场环境影响,本报告期内销售减少所致。

对于此次事件,北京恩赫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常俊虎表示,从股权关联来看,下属公司作为集团控股企业,外部消费者基于“北京同仁堂”字号的关联性,通常会产生合理信赖,这种关联关系难以通过集团的单方面声明割裂。声明仅对“未授权招商加盟”具有一定公示效力,但无法对抗善意消费者,也不能免除集团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责任。

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徐可欣表示,在“同仁堂”这个品牌本身就极具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情况下,“贴牌”等各种不可控的商业乱象不仅会稀释品牌核心价值、拉低品牌整体档次,更有可能导致严重的消费者信任危机。同时,有可能导致消费者在诉讼维权时,因无法作出区分导致企业频繁无辜被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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