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氧股份: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莫兆洋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莫兆洋先生因工作安排需要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原定任期为2024年1月26日至2027年1月25日),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莫兆洋先生的离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莫兆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3,000股,莫兆洋先生离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后,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中有关上市公司离任董事股份变动的规定,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莫兆洋先生在公司任职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规范治理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莫兆洋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非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增补1名非独立董事。经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李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李博先生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职,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备查文件

1、书面辞职报告;

2、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附件:李博先生简历李博,男,1985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经理、高级副经理;华融瑞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部门总经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现任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李博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博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李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免责声明:

1、本网站所展示的内容均转载自网络其他平台,主要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者信息传播的目的;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并不意味着本站赞同其观点或其内容的真实性已得到证实;阅读者务请自行核实信息的真实性,风险自负。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站管理员联系,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