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埔园林: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并调整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并调整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一、非独立董事辞任的情况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刘殿华先生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刘殿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刘殿华先生原定任期届满之日为2027年1月16日,其离任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殿华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殿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0.61%。刘殿华先生承诺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刘殿华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稳定经营及规范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会议选举刘雁丽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并于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0日进行了任前公示,任期自公示期满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刘雁丽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数量为9名,其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2025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公司调整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调整前成员调整后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任全进(主任委员)、刘殿华、叶玲任全进(主任委员)、窦逗、叶玲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刘殿华先生的辞职报告;

3.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1日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刘雁丽女士简历刘雁丽女士,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兼研究院院长;南京农业大学园艺学院农业硕士校外指导教师;南京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校外指导教师;金陵科技学院产业教授;住建部标委会(风景园林)委员。刘雁丽女士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雁丽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刘雁丽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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