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强生物: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及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06证券简称:九强生物公告编号:2025-105债券代码:123150债券简称:九强转债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

及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刘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希先生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刘希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即自2023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21日止。刘希先生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后,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之日起生效。

刘希先生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刘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7,013,676股,本次职位变动后,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刘希先生之配偶及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刘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希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声明:刘希先生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补选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2025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现补选刘希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补选后各专门委员会名单如下:

1、战略委员会:邹左军先生(召集人)、王永利先生、刘希先生、罗爱平先生、杨建平先生;

2、审计委员会:陈永宏先生(召集人)、叶军先生、孙小林先生;

3、提名委员会:杨建平先生(召集人)、陈永宏先生、王小亚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叶军先生(召集人)、陈永宏先生、刘希先生。

上述委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四、备查文件

1、刘希先生的辞职报告;

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附件:刘希先生简历

刘希先生,1962年4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为九强生物创始人之一,全面负责公司发展规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主管全球供应商及研发管理工作。1988年6月-2001年3月,任北京海淀九强新技术发展公司总经理;2001年3月-2011年3月,任北京九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年3月至2023年9月,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2023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首席科学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7,013,676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刘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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