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隆新材: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王朝生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王朝生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王朝生先生原定任期为2023年8月20日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辞职后,王朝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王朝生先生离职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王朝生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朝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王朝生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始终恪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业准则,为公司规范运作及经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王朝生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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