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秒抓债主、秒立涉黑案:高官落马前批示的“一号”大案

来源:知灼

帮人秒抓债主、秒立涉黑案:高官落马前批示的“一号”大案

6月18日,一篇《山西政法机关个别领导干部充当南通人张耀华违法犯罪保护伞的反映材料》的文章在社交媒体流传,引发关注。

这是哥哥邢继明为弟弟邢继承公开陈情喊冤,他们已“多次给中央第二巡视组孔圣根组长邮寄相关的举报材料”。上述“反映材料”将山西已落马高官刘新云再次带入公众视野——他被指通过批示案件帮张耀华打击、陷害债主邢继承。

现年55岁的邢继承是一位民营企业家,山西坤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山西恒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控人。

山西长治中院作出的判决显示,站在被告席上,邢继承痛陈,检察机关指控他的案件,是刘新云滥用职权为张耀华谋取利益而炮制的冤案

“反映材料”中描述,江苏南通人张耀华为逃避所欠邢继承的巨额债务,诬告陷害邢继承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通过山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批示……

笔者掌握的一些裁判文书显示,邢继承与张耀华之间确实有债务纠纷。有法院生效裁判责令张耀华及相关公司等多位被执行人向邢继承的公司清偿债务。

早在2019年3月,山西省高院还就他们之间的债务执行案件,曾向山西省公安厅发函,将被执行人张耀华涉嫌拒执等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2021年11月,太原市万柏林区检察院对张耀华作出《不起诉决定》,称认定其构成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的证据不足,认定其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民事执行中险被追究刑责的张耀华,控告邢继承等人为黑恶势力,采取胁迫、套路等手段非法放贷。

“反映材料”称,2020年3月31日,张耀华举报邢继承,山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当天批示、当天指定长治市公安局管辖,长治市公安局当天受理、当天立案,省公安厅原经侦总队总队长亲自带队、长治市公安局当天抓人。

笔者注意到,长治中院的判决有记载,2020年3月31日,山西省公安厅将“3.31”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指定给长治市公安机关管辖。长治市公安局确实有“当日受案、当日立案”。张耀华当天向专案组反映……

有趣的是,受案号和立案号均为“001”号,也就是当年“第一案”。第二天,警方便将邢继承抓获,第三天即4月2日,邢继承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长治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秒立案、秒抓人!按常人理解,这办案神速的背后,要么是有嫌疑人涉黑的充足证据支撑,要么是有领导在特别关注。

同月6日,山西省公安厅发布了《关于检举揭发邢继承等人犯罪组织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号召广大群众踊跃检举揭发。

如此看来,邢继承案属于“先上车、后补票”,先把人抓了、再征集线索。当然,若是其确实涉黑,警方怕漏查余罪而征集其他线索,这倒好解释。可从此案的后续司法进程看,邢继承并不涉黑,检察机关公诉时没“指黑”,法院判决时没“认黑”

换句话说,山西省公安厅当初“匆忙上马”,将邢继承案先戴上“黑帽子”,再继续往下办。

上述《通告》的落款单位是山西省公安厅“4.03”专案组,而非伊始的“3.31”专案组。这一“更名”的背后,是山西省公安厅刑侦总队书面承认“经报请刘新云副省长批准”的。

如此分析,当事人反映的“刘新云批示案件”并非空口无凭,确有痕迹佐证。是否违规批示案件,值得一查。

2021年4月9日,时任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的刘新云被中纪委“官宣”落马。2022年9月21日,河北廊坊中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

对民营企业家来说,戴上“黑帽子”,可能就意味着企业“离死不远了”。省公安厅长亲批的涉黑案,成立专案组都没能办成?这是否说明,一开始就立错案了?将错就错?

2025年4月28日,长治中院对邢继承等人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邢继承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寻衅滋事罪,两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

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检方指控,2011年7月至2020年4月,邢继承在太原市小店区下庄村开发建设坤泽十里城项目过程中,因资金短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利用公司名义与村民签订借款合同,以支付12%-18%年利息为诱饵,通过张贴公告、口口相传等方式公开宣传,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吸收存款。

检方最初认定是,向364人吸收存款15.3亿余元,后改为向366人吸收存款6.7亿余元。法院一审认定的是,向229人吸收存款5.2亿余元。

单看非吸涉案值不小,但该案是“绝大多数集资参与人的资金已清偿”。换句话说,村民的借款退还了。

另一起寻衅滋事案,据法院认定,2006年9月,邢继承以公司名义与小店区西吴村村委会签订了相关《征地补偿协议》,约定由其开发。2011年8月,在土地挂牌报名竞标期间,为确保能顺利拿地,邢继承等人在太原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阻扰其他房地产商报名。

同伙还纠集村民围堵大门,严重影响了交易中心正常工作秩序,导致报名竞拍活动一度中止。最终,在只有他们一家公司报名竞拍的情况下,竞得了宗地使用权。

说实话,从这两起被认定的犯罪事实来看,邢继承似乎“配不上”最初就定涉黑的情形。若不是被特殊关照,这两个“不起眼”的罪名,能引起省级公安机关牵头立办吗?

宣判后,邢继承提出上诉。他坚持自己无罪。邢继承的家人也发文为他喊冤。

笔者注意到,一审判决中还有摘引,长治市公安局出具的情况说明中提到,关于邢继承检举张耀华等犯罪的线索,该局在收到举报信后,按照邢继承的诉求、线索涉及管辖地及举报信上注明的收件单位,已邮寄至省政法委扫黑办、省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目前还未收到各单位回复

不是说,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吗?邢继承递交的举报信,查没查、有无查实,对当事人应该有个回复。

最后,笔者强调,撰写文章只为观察司法个案、探讨现实问题,绝无恶意滋事之心。不喜勿喷。

责任编辑:刘万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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