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联众(300096)股民索赔向法院提交立案,广誉远(600771)索赔案持续推进

2025年1月7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易联众(300096)投资者索赔案已经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同步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4年5月8日晚,易联众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3年11月28日晚,易联众发布关于存在违规担保、违规借款暨公司涉及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的公告,近日,经易联众自查发现,公司存在未履行任何内控审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时任董事长张曦先生及其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以及张曦先生以公司名义签署违规借款的情形。

许峰律师认为,综合目前信息,根据证券法规定,在2018年6月14日到2023年11月29日之间买入易联众股票,并且在2023年11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提起索赔。

除了易联众投资者索赔案向法院提交立案,广誉远(600771)投资者索赔案也还在持续推进,许峰律师代理的广誉远投资者索赔案已多次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律师团队也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4年4月11日,广誉远公告收到证监会山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广誉远股份违法事实如下:

广誉远股份2016年至2021年年报“买断式销售”模式披露不真实,在子公司山西广誉远国药有限公司与部分下游商业公司存在“产品发生滞销及近效期,可无条件退货”约定的情况下,向部分下游商业公司实施压货,滥用“出库即确认收入”会计政策,提前确认销售收入,同时,对销售费用处理不正确,部分销售费用存在归属期间不准确或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形。上述情况导致广誉远股份2016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规定,在2017年3月21日到2023年12月29日之间买入广誉远股票,并且在2023年12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上一篇:日海智能(002313)股民索赔再获法院立案,森源电气(002358)股票操纵索赔案再提交立案
下一篇:航天动力(600343)股民索赔案将开庭,宁科生物(600165)索赔已有胜诉先例
免责声明:

1、本网站所展示的内容均转载自网络其他平台,主要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者信息传播的目的;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并不意味着本站赞同其观点或其内容的真实性已得到证实;阅读者务请自行核实信息的真实性,风险自负。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站管理员联系,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