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滕文彬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滕文彬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滕文彬先生将不再在海科新源担任任何职务(在公司子公司的任职,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完成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子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滕文彬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滕文彬先生已对相关工作进行良好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滕文彬先生的原定任期为2023年8月7日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滕文彬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1.5521万股份,直接持股比例为0.05%;通过东营市盛特威能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82.4490万股,间接持股比例为 0.37%;其配偶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滕文彬先生离任后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严格遵守其在《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等相关承诺,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滕文彬担任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滕文彬在任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特此公告。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