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李有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有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李有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由于李有星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李有星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职前,李有星先生将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责,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李有星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与稳健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李有星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8日